美國搜尋引擎巨頭谷歌( Google )週四(9月14日)已同意支付9300萬美元的和解金,以結束 加州 當局對其違反隱私法的指控。此前, 加州 當局直指谷歌誤導用戶,讓他們相信其設備上的定位追蹤已關閉,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綜合媒體報導, 加州 州檢察長邦塔(Rob Bonta)14日宣布,Alphabet旗下子公司 Google 被控矇騙用戶,讓他們相信自己有權掌控 Google 蒐集與使用他們個資的權力;對此涉嫌違反州法, Google 已與 加州 當局達成和解並將支付9300萬美元。
Google 同意達成和解,但不認為行為有罪責。
加州 當局表示,即使用戶在設定裡關閉了「定位追蹤紀錄」功能, Google 仍然能夠「分析」用戶並對他們投放廣告,更讓用戶誤以為他們能夠封鎖不想看到的廣告。
這份和解協議要求採取多項措施強化用戶隱私,包括 Google 應就如何追蹤用戶行蹤以及如何處理蒐集到的數據方面揭露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