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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非裔大法官托馬斯比喻成「家奴」 兩黨議員齊聲譴責

Clarence Thomas

美國聯邦參議院民主黨與共和黨人日前以 21:0 的投票結果通過,正式譴責對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大法官進行種族主義攻擊的修正案。

共和黨籍參議員約翰‧肯尼迪(John Kennedy)上週提出了這一修正案,他要求通過修正案,規定國會譴責針對包括托馬斯大法官在內的任何現任或前任最高法院法官的所有種族攻擊和評論。該修正案最終由委員會中的每一位共和黨人和民主黨人投票通過。

此前,美國最高法院本月稍早裁定,憲法禁止大學在招生過程中考慮申請人的種族因素,這一裁決顛覆了美國幾十年來實踐的「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又稱扶持行動)。

然而,法案的推翻引爆反對人士怒火,美國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 NAACP)主席德里克‧約翰遜(Derrick Johnson)直接批評,「平權法案最糟糕的地方在於它造就了一個托馬斯」。約翰遜痛斥托馬斯自己從法案中受益,現在轉而剝奪他人獲得利益的機會。

明尼蘇達州民主黨籍總檢察長基思‧埃⾥森(Keith Ellison)更把托馬斯大法官比作「家奴」(house slave),這一詞曾在2012年出品的電影《被解放的薑戈》中出現,被普遍用來貶低那些被認為過分迎合白人或背叛黑人利益的黑人。另外,民主黨參議員伊曼紐爾‧瓊斯(Emanuel Jones)在今年2月份提出反對在喬治亞州議會大廈樹立托馬斯大法官的紀念碑,並稱托馬斯大法官是出賣靈魂給「奴隸主」的「湯姆大叔」(Uncle Tom),這一詞則源自於美國作家斯托(Harriet Elizabeth Beecher Stowe)於1852年發表的小說《湯姆叔叔的小屋》,該書除了抨擊奴隸制度的殘酷,也歌頌了身為黑奴的湯姆叔叔所代表的基督精神,認為基督徒的愛可以戰勝由奴役人類同胞所帶來的種種傷害。

美國參議院多數黨黨鞭迪克‧德賓(Dick Durbin)反對修正案中關於呼籲執法部門執行《美國法典》第18編第1507條的部分內容,該條內容規定,「在大法官住所外進行抗議並意圖恐嚇的行為屬於犯罪」。一些民主黨參議員則認為,修正案應該要針對所有種族主義攻擊做出更廣泛的譴責。

肯尼迪日前指出,「這種言論沒有針對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大法官,沒有針對尼爾‧戈薩奇(Neil Gorsuch)大法官,而是針對托馬斯,這不符合美國原則,也不合情理,我不敢相信我們不去譴責它;我不在乎有多少律師跨大其說,不要試圖假裝這是這項修正案中的某種技術錯誤。這並不複雜。」

肯尼迪補充說道,「我不明白人們為什麼不願意面對這樣一個事實,托馬斯大法官只是恰巧是個非裔人士,卻成為很多種族主義言論的靶子,現在,你要麼譴責它,要麼不譴責,這就是該修正案的全部作用。」

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

美大法官阿利托稱「國會無權規範最高法院操守」遭民主黨痛批

美國民主黨人近日醞釀一起規範最高法院操守的法案,引發廣泛討論。而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成為第一位公開反對這類立法的大法官,他日前受訪時表示國會無權對最高法院頒布操守規範,「憲法未授予國會權限來監管最高法院」。

《美聯社》報導,阿利托7月上旬接受《華爾街日報》電子報專訪的文章在上週五(28日)刊出。他受訪時說,「我知道這個看法會引起爭議,但憲法裡沒給國會權限來監管最高法院,就這樣」。

綜合媒體報導,民主黨上週在聯邦參院司法委員會,通過了一項規範最高法院道德與透明度的法案,不過外界認為法案要通過全院表決的機率相當渺茫。

美國媒體《ProPublica》今年稍早報導,大法官湯瑪斯(Clarence Thomas)接受共和黨大金主豪華的度假招待,還參與房地產交易,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又拒絕在參院委員會出席作證。而阿利托自己也與共和黨金主在阿拉斯加共度豪華假期,該金主目前更因商業利益官司纏身。《美聯社》7月上旬則報導,大法官薩多馬友(Sonia Sotomayor)在自己助理幫忙下,過去十年到各學院參訪時順便為自己寫的書打廣告,增加銷路。

康乃狄克州民主黨參議員克里斯·墨菲(Chris Murphy)週日(30日)強烈反駁了阿利托的觀點。他稱阿利托的言論「簡直大錯特錯」,並指出阿利托比任何人都應該知道這一點,並強調,阿利托之所以擁有在最高法院的席位,就是因為國會通過的一項法案而存在。

墨菲說:「阿利托所謂的國會無權監管司法部門的說法,只是更加表明了最高法院的這些保守派法官只是將自己視為政客與第二個立法機構,擁有與國會一樣強大的權力和影響力,可以將其政治意願強加於國家。」

現今,除了大法官,所有聯邦法官都已遵守聯邦司法體制發展出來的道德規範。原因是最高法院有獨特地位,是憲法創設的唯一聯邦法院,讓適用於其他聯邦法官的操守標準,約束不到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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