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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維持移民送返協議 阻止非法移民從美國湧入

加拿大國旗

加拿大最高法院週六(6月17日)裁定維持美國與加國之間的移民協議——《安全第三國協議》,允許加拿大當局禁止尋求庇護者從美國進入加拿大。

根據《法新社》報導,2004年生效的「安全第三國協議」(Safe Third Country Agreement,STCA),規定尋求庇護者一旦離開原籍國,必須在抵達的第一個安全國家提出庇護申請,在這種情況下第一國通常是美國。

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17日一致裁定,這份協議「沒有侵犯請求庇護的難民獲得自由和安全的權利」。

2020年7月,加拿大一名聯邦法院法官裁定這份協議無效,理由是尋求庇護者若被送回美國,會面臨惡劣的拘留環境,違反了「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倡議團體代表請求庇護者對這份協議的合憲性提出法律挑戰。代表案例之一是一名埃塞俄比亞女性被送回美國後,在當地一個拘留所遭到單獨監禁一週。

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凱西瑞爾(Nicholas Kasirer)在裁決書中表示,即使尋求庇護者「面臨被美國遣返的真實而非臆測風險,但加拿大的法律機制提供了安全閥來防範這類風險」。

不過,加拿大最高法院也指示,對於「擔心基於自身性別而受到迫害」的尋求庇護女性,加拿大聯邦法院應該重新檢討相關政策。

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Canadian Civil LibertiesAssociation,CCLA)聞訊後表示:「對很多難民來說,特別是自我認同為女性或LGBTQIA+族群,美國不是一個安全的國家。」

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指出,這類人士面臨的風險是「在美國被任意拘留或單獨監禁,接著被遣返到一個令他們面臨迫害、虐待或死亡的國家」。

國際特赦組織加拿大分會(Amnesty InternationalCanada)呼籲加拿大政府盡快退出協議。秘書長尼維亞班迪(Ketty Nivyabandi)在媒體簡報會上表示:「『安全第三國協議』確實將難民推向被遣返的嚴重風險,特別是那些逃離性別迫害的人。」

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Canadian Civil LibertiesAssociation,CCLA)聞訊後表示:「對很多難民來說,特別是自我認同為女性或LGBTQIA+族群,美國不是一個安全的國家。」

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指出,這類人士面臨的風險是「在美國被任意拘留或單獨監禁,接著被遣返到一個令他們面臨迫害、虐待或死亡的國家」。

今年3月開始,移民在美加邊界的任何一處都有可能被加拿大遣返移民。

在此之前,經由蒙特婁南方的羅克森路(Roxham Road)等非官方口岸進入加拿大的尋求庇護者不適用《安全第三國協議》。

由於前美國總統川普(DonaldTrump)在任內開始打擊非法移民,導致大量尋求庇護者透過羅克森路入境加拿大。去年有4萬移民是經由羅克森路從美國進入加拿大。

美國非法入境家庭破紀錄 連續兩個月增30%

美國最新統計數據顯示,今年8月份非法入境家庭移民破紀錄,邊巡人員共逮捕了至少9萬1000名非法入境的家庭移民,超過2019年5月川普(Donald Trump)執政時8萬4486人的最高紀錄。此狀況顛覆了拜登政府阻止父母帶著孩子非法入境所做的努力,並可能再次使移民問題成為2024總統競選期間關注的焦點議題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8月份非法入境家庭人數也正式超過單身成年人,是拜登執政以來首見。

《華盛頓郵報》報導,統計資料顯示,非法入境家庭移民人數連續兩個月增加30%,逆轉5至6月的劇降趨勢,當時驟降原因是拜登(Joe Biden)政府祭出諸多限制措施。然而,8月在美墨邊境逮捕的非法入境人數多達17萬7000人,遠多於7月13萬2652人和6月的9萬9539人。

國土安全部發言人希特(Erin Heeter)表示,政府已擴大移民合法化途徑,也加重非法入境的處罰,目的就是要減少非法入境的人數,同時也於8月加派遣送出境的班機;5月迄今共遣返了1萬7000名父母子女一起非法入境的移民。

希特說,每年入境人潮總有起伏,季節因素之外,人口走私集團運用假消息欺騙無知移民,鼓動弱勢受害人冒險北上美墨邊境也是原因。

報導指出,十多年來,家庭移民總是美國移民政策執法層面的軟肋。多數在邊境被羈押的家庭移民很快就獲釋,獲准在美國就業、生活,等候人道庇護的申請案走完程序,移民法庭根本處理不完堆積如山的難民申請案,而且最後裁決很少是以「驅逐出境」而告終。

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

美大法官阿利托稱「國會無權規範最高法院操守」遭民主黨痛批

美國民主黨人近日醞釀一起規範最高法院操守的法案,引發廣泛討論。而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成為第一位公開反對這類立法的大法官,他日前受訪時表示國會無權對最高法院頒布操守規範,「憲法未授予國會權限來監管最高法院」。

《美聯社》報導,阿利托7月上旬接受《華爾街日報》電子報專訪的文章在上週五(28日)刊出。他受訪時說,「我知道這個看法會引起爭議,但憲法裡沒給國會權限來監管最高法院,就這樣」。

綜合媒體報導,民主黨上週在聯邦參院司法委員會,通過了一項規範最高法院道德與透明度的法案,不過外界認為法案要通過全院表決的機率相當渺茫。

美國媒體《ProPublica》今年稍早報導,大法官湯瑪斯(Clarence Thomas)接受共和黨大金主豪華的度假招待,還參與房地產交易,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又拒絕在參院委員會出席作證。而阿利托自己也與共和黨金主在阿拉斯加共度豪華假期,該金主目前更因商業利益官司纏身。《美聯社》7月上旬則報導,大法官薩多馬友(Sonia Sotomayor)在自己助理幫忙下,過去十年到各學院參訪時順便為自己寫的書打廣告,增加銷路。

康乃狄克州民主黨參議員克里斯·墨菲(Chris Murphy)週日(30日)強烈反駁了阿利托的觀點。他稱阿利托的言論「簡直大錯特錯」,並指出阿利托比任何人都應該知道這一點,並強調,阿利托之所以擁有在最高法院的席位,就是因為國會通過的一項法案而存在。

墨菲說:「阿利托所謂的國會無權監管司法部門的說法,只是更加表明了最高法院的這些保守派法官只是將自己視為政客與第二個立法機構,擁有與國會一樣強大的權力和影響力,可以將其政治意願強加於國家。」

現今,除了大法官,所有聯邦法官都已遵守聯邦司法體制發展出來的道德規範。原因是最高法院有獨特地位,是憲法創設的唯一聯邦法院,讓適用於其他聯邦法官的操守標準,約束不到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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